天然氣淨化設備主要使用指南
1. 依據“天然氣淨化設備操作規範”,嚴格按操作規範實施;
2. 由于天然氣淨化設備在脫有機硫、無機硫、水和使用壹段時間後,其淨化效果不能達到設計指標時,就需要進行再生處理。由于該設備在進行再生時不能供天然氣,因此,爲了不影響連續生産,壹般應訂購二台(如A台和B台)以上。當進行交替使用時,特別應注意:若A台使用後需再生處理前,應先通B台天然氣約5分鍾穩定後,再關A台天然氣實施再生操作;
3. 再生後的廢氣排放:水溶或燃燒。最終達到:廢氣含硫在0.5mg/m3以下或嗅壹下無臭味(用潮濕的手心放在排氣取樣孔5分鍾),才能表示再生完畢。 [1] |